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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店卖感冒药不登记可举报

时间: 2020年05月11日 07:09 | 作者:朗依制药 | 来源: 医药资讯| 阅读: 159次

日前,哈尔滨市药品零售(流通)行业协会、哈尔滨市工商联合会药品零售行业协会联合向会员单位发布承诺书,31家药品经营单位响应承诺。22日,两家协会发出通知,为了加强和落实承诺工作,接受社会监督,实施举报奖励制度。

相关通知中要求会员单位要按照各级防疫指挥部的规定,省、市、区药品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流程,销售“退烧、止咳、抗病毒”类药品严格执行“沃填报”要求。发挥药店员工防控前沿“哨兵”作用,凡购买“退烧、止咳、抗病毒”药物人员,必须持身份证,必须用手机扫描“沃填报”二维码,并填写完整信息。药店员工要对购药人员身份证原件、填报内容进行认真核对。

同时,为了加强和落实承诺工作,接受社会监督,实施举报奖励制度。协会将受理对会员单位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“沃填报”行为的举报。举报内容查证属实的,奖励举报人200元,对举报人员个人信息予以保密,并将核实举报信息上报给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。举报电话:0451-83090757、83090767,受理时间为每日8:30至17:30。此项工作截止时间为哈尔滨市“沃填报”停止执行时间。

文章标题: 药店卖感冒药不登记可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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